中国进境物品申报委托证件管理系统
Iden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China Customs Declaration Purpose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47号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入境到中国大陆的个人包裹经海关查验需向海关提供收件人身份证件 (彩色) 等相关信息。
* 收件人姓名:
* 收件人手机号:
* 收件人身份证号码:
1、上传的照片不清晰会影响系统识别,请裁切图片中无用像素,或重新拍摄上传。
2、系统自动读取姓名和身份证号,务必确保与收件人信息一致,否则影响清关效率。如需修改重新输入正确信息即可。
3、为保护隐私,所有证件信息均进行SSL加密存储,证件图片自动添加“清关专用”水印。